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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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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10-30人气:6

学校介绍

中国音乐学院建立于196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院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音乐文化、发展社会主义民族新音乐的办学初心,以“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办学理念,以“仁爱、诚信、博学、精艺”为校训,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为办学目标,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多年来被誉为“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中国音乐学院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中国音乐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学科建设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学校拥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音乐专业类别博士点,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教育教学覆盖研究生、本科、附中(预科)三个层次,构成集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为一体的全方位学科专业布局。学校设有音乐学系(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作曲系、指挥系、声乐歌剧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国乐系、管弦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附属中学等教学单位,形成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及音乐教育多维一体的教学体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凝聚众多在行业内外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名家名师。师资教学与科研团队由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北京学者、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拔尖人才、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等构成,为建设国家级“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团队”、国家级“中国民族器乐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市重点学科、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等科研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智库资源支撑。建校以来,学校的人才培养成果丰硕,涌现了大批著名的国际化人才,向海内外输送一万多名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先后与近百所世界一流大学及国际知名院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和资源共享提供了重要渠道,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创作导向,持续发挥好党和国家重要文化传播窗口作用,全面推动“中国乐派”的建设与发展,依托艺术实践中心开展有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创演,把办学实践积淀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服务国家文化战略和新时代首都发展的独特优势,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创作导向,持续发挥好党和国家重要文化传播窗口作用,全面推动“中国乐派”的建设与发展,依托艺术实践中心开展有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创演,把办学实践积淀的文化资源转化为服务国家文化战略和新时代首都发展的独特优势,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


第一部分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第二部分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须符合本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当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对象的各项要求。

(六)报考音乐剧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的人员,除须符合本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本条规定的专业相关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毕(结)业专业须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或“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类(2012年以前的旧专业名称参照其对应的新专业名称所属的专业类,参见教育部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

二、有关说明

在校研究生报考学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完成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


第三部分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根据2026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情况及学科建设需求,拟定2027年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附件)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2027年招生计划将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下达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第四部分报考程序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一站式报名)。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步提交报考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特别提醒: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网上报名基本要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要求,确认完全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务必牢记。

(三)报考点选择报考中国音乐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0046)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须选择“1146中国音乐学院考点”。因不按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报名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点材料清单考生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最终以研招网系统要求为准):

1.准考证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白色背景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可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

2.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二代(或三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人像面、国徽面均需上传;身份证电子版照片背景须为白色,聚焦清晰、亮度均匀,四边四角完整。

3.应届生、往届生相关材料符合报考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符合报考要求的往届考生: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4.《中国音乐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5.《中国音乐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中国音乐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档案审查意见表》

7.其他材料

(1)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但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

(2)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届生,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信档案”登录>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3)网报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其他类型考生: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后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下载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信档案”登录>查看/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前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述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若学信网不能认证,考生应提前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学籍学历材料(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后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前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同时还应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照片或扫描件(证明中须体现相关信息变更的具体时间)。

(5)因毕业院校更名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学籍学历材料(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后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在实施电子注册制度以前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在线验证码应为“有效”状态),同时还应提供学校更名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可由毕业学校开具,或将学校官网简介页或教育部官网发文页截图)。

(6)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尚未获得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照片或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7)在读研究生报考,须提供就读单位培养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培养管理部门加盖校级公章)照片或扫描件。

(8)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在读证明(证明考生为在读二学位身份)、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照片或扫描件。

(9)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5.报考我校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如需学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须于网上报名结束前与学校沟通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同步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报名审核失败、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提交一站式报名材料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等信息渠道,主动了解材料审核进度、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点审核

1.所有考生均须在一站式报名阶段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确认,在初试、复试及录取等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自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一站式报名),不再单独设置网上确认时段。考生在填报报考信息的同时,须同步上传全部报考材料,由报考点集中开展材料审核。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在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按审核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予受理。3.考生完成一站式报名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一经查实随时按规定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部分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成绩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

(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报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时间:预计2027年3月至4月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复试网上报名(含材料提交、曲目填报等),逾期不再补报。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填报曲目、报考资格等进行复审,复审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复试现场实际演唱(演奏)曲目须与学校最终核定的填报曲目(含选段)保持一致,现场实际演唱(演奏)曲目(含选段)与核定信息不一致的,将按相关规定在该科目总成绩中予以扣分。

(四)复试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同等学力或跨专业(非音乐类专业)考生参加的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风考纪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中国音乐学院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其他说明

(一)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复试科目内容、复试安排等如有调整,以研究生院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三)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第六部分调剂

学校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11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项计划(南疆高校教师项目除外)。调剂出学校的考生,其相关手续须在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截止日期之前完成。


第七部分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不少于7日)。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四、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部分学习方式、学制、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学制及住宿情况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校202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区包括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以及健翔桥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5号),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毕业与获得学位年限可延长至5年。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校内住宿;学校根据床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专项计划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须于入学前与学校、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的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学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学校;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考生不转档案、不迁转户口。

三、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第九部分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


第十部分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第十一部分信息发布和其他事宜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学校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等发布、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已送达。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不能进行一站式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y.ccmusic.edu.cn硕士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ccmyzb@ccmusic.edu.cn

二、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三、《中国音乐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解释权在研究生院,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0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邮政编码:100101联系电话:(010)6488766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中国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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