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和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学校前身为1941年创建的延安民族学院。1951年,中央民族学院在北京成立,1978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大学,1993年更名为中央民族大学。1999年,学校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2年成为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4年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北京海淀、丰台和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三个校区。
中央民族大学传承红色基因,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服务国家战略和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为建设目标,致力于培养“担当使命、求是创新、包容共美”的强国栋梁。
学校已发展成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多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2024年,学校成为全国首个中华民族共同体学交叉学科建设试点高校。目前,学校设有1个学部、26个学院,有覆盖12个学科门类的61个本科专业、54个一级学科和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和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家级和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1个。学校文化包容共美,秉持“强思政、厚基础、宽视野、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校以来为国家输送了23万余名各民族毕业生。研究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
欢迎各位学子报考中央民族大学!
二、招生类别
(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027年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二)定向与非定向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非定向”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定向”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2027年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拟招收专业及考试大纲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各项通知。
(二)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其他学业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符合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报名专业学位应符合的报考条件、工作经历等,具体参见具体专业学位的招生说明。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配合完成学信网APP在线拍摄采集报名照片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4.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5.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具体材料详见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招生简章附件)。
6.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或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
9.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见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
2.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美术与书法专业、设计专业,以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初试地点在中央民族大学。
3.选择“中央民族大学”报考点的基本要求参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中央民族大学(1152)报考点公告》。
4.2027年实施网上报名确认一体化,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照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持续关注所报考招生单位的相关信息。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10月24日22:00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要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以供核验。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三)美术学院的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的业务课二(910美术/设计专业实践)考试时间为12月20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届时关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官网。
(四)初试科目详见中央民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初试成绩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公布,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初试成绩。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我校在国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复试线。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所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复试通知。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全面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公布。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等综合考虑是否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公布。
(二)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1.在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时间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后,应根据学校调档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无效或不符合新生入学报到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已经申请的学生将取消资格。
八、学费与学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学费8000元/年。学费按学年交纳。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 学制 |
| 法律(非法学) | 035101 | 13000 | 3年 |
| 法律(法学) | 035102 | 13000 | 2年 |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125100 | 69000 | 2年 |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125200 | 39000 | 2年 |
| 社会工作 | 035200 | 15000 | 2年 |
| 博物馆 | 065100 | 15000 | 3年 |
| 文物 | 145100 | 15000 | 3年 |
| 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3 | 10000 | 3年 |
| 学科教学(英语) | 045108 | 10000 | 3年 |
| 学科教学(数学) | 045104 | 10000 | 3年 |
| 心理健康教育 | 045116 | 15000 | 3年 |
| 学科教学(美术) | 045113 | 15000 | 3年 |
| 小学教育 | 045115 | 15000 | 3年 |
| 音乐 | 135200 | 15000 | 3年 |
| 戏剧与影视(全日制) | 135400 | 15000 | 3年 |
| 舞蹈 | 135300 | 15000 | 3年 |
| 美术与书法 | 135600 | 15000 | 3年 |
| 设计 | 135700 | 15000 | 3年 |
| 国际中文教育 | 045300 | 15000 | 3年 |
| 新闻与传播 | 055200 | 25000 | 3年 |
| 电子信息 | 085400 | 10000 | 3年 |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85401 | 10000 | 3年 |
| 计算机技术 | 085404 | 10000 | 3年 |
| 人工智能 | 085410 | 10000 | 3年 |
| 英语笔译 | 055101 | 15000 | 2年 |
| 金融 | 025100 | 40000 | 2年 |
| 国际商务 | 025400 | 30000 | 2年 |
| 应用统计 | 025200 | 15000 | 3年 |
| 体育教学 | 045201 | 15000 | 3年 |
| 运动训练 | 045202 | 15000 | 3年 |
| 旅游管理 | 125400 | 24000 | 3年 |
| 会计 | 125300 | 25000 | 3年 |
| 税务 | 025300 | 40000 | 2年 |
| 环境工程 | 085701 | 10000 | 3年 |
| 数字经济 | 025800 | 40000 | 2年 |
| 中药 | 105600 | 18000 | 3年 |
九、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相关奖助政策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2027级研究生新生原则上在丰台校区培养。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以实际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一、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完成相关课程并获取相应学分,达到学校及学院、专业的学位授予要求,经过规定程序,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
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诚信文明应考。对于考试中违法违规的考生,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一)2027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符合教育部有关上述专项计划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具体招生安排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单独考试计划的招生说明。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即“双少”考生。“双少”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双少”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以报考时填写为准,不得更改。我校“双少”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线公布后另行制定。
(三)关于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所有自命题科目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否则不予评卷。
(四)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历年考题。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六)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我校公布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4)
电话:010-68938708
邮箱:68932544@163.com
网站:https://grs.muc.edu.cn/yjsyzsw/
学院联系方式:https://grs.muc.edu.cn/yjsyzsw/lxwm/yxlx.htm



